2008年9月29日 星期一

轉貼新聞 - 部落客十誡

很久很久以前,就覺得網路實在是又可愛又可怕。
認識比較久的友人,大概都知道我搬了幾次部落格了喔。是我比較機車比較怕死吧!覺得有點"風險"就先"避開"。至少這樣可以讓我自己比較"安心"點。(我好像也太杞人憂天了些 >_< )

下方這篇蠻有趣的。基督福音聯盟所列出來的十誡裡,我個人覺得,第一條,就夠了。

第十條,就很有趣嘍。人,一不知足(滿足),什麼慾望罪惡念頭通通跑出來,就看自己的自制力是否戰勝心裡的"魔"嘍。


【編譯高國珍/報導】
福音聯盟( Evangelical Alliance)在倫敦公布基督徒部落客十誡,因為他們注意到宗教部落格,很快也像其他部落格一樣,充滿筆戰、嘲諷,該聯盟希望基督徒在耕耘部落格時也能有所節制。
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,依照基督教聖經記載,十誡是上帝在西奈山上給予摩西,當做以色列人的約法。基督徒部落客的十誡則取其精神而成。例如原十誡為「不可(用上帝)製造和敬拜偶像」,部落客十誡改為「不可用部落格製造偶像」;原十誡為「不可妄稱上帝名字」,部落客十誡為「不可妄用部落格匿名之便行罪」;另外也如十誡中有安息日一樣,部落客每周要休息一天,更不可利用網路傳布姦淫思想。
福音聯盟在1846年成立,係由分屬基督教不同派別的教會、團體和個人組成的聯合組織。原來,英國聖公會及其他教會的代表多次舉行會議,意在抵制英國聖公會中的牛津運動,他們終於在1846年召開國際宗教界領袖會議,會上決定成立國際聯合組織,歐洲和美洲50多個會派共派代表800名出席福音聯盟成立大會。此後,國際會議每隔幾年舉行一次。
他們也告訴部落客不要剽竊別人的內容。過去幾年因網路發達,每個人都可利用部落格發意見,盜用內容也變得容易了。
福音聯盟執行董事克里許‧甘地亞說,原十誡刻在石碑上,網路十誡則發表在虛擬世界中,因為要與網友達成溝通,在網路世界發表十誡,就是網路時代的藝術。
萬靈教堂資深助理主教馬克‧梅奈爾表示,網路是人類溝通史上的最新革命,每次革新都是新的挑戰。他也說基督徒傳福音,不只在現實世界,在網路世界也一樣。
【2008-09-29/聯合報/AA2版/國際】

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

book 《勢利》




《勢利》Snobbery : The American Version
作者:約瑟夫.艾普斯坦 Joseph Epstein
譯者:曉榮、董欣梅
出版日期:2008年06月01日

閱讀這本書,覺得有點找罪受。不過,因為某種理由,還是要把整本書看完,所以邊看我就邊找這本書的賣點是什麼,這麼地有點"正經"的閱讀著這本書。

一開始,我覺得這是典型的美式寫法,而且很像是一本論文。有點無趣。
接下來,覺得這根本是寫美國史嘛!實際上也是。
閱讀進入了第二部分,從中文版第131頁開始,我多多少少給了這本書一個非常簡單的定義 - 諷刺。然後才突然發現本書的副標題:美國浮華世界真實版。喔!這就對了。整個閱讀起來的感覺也越來越鮮明。
再來,我重新認真的看了封底的一段介紹文字 - 對唄!編輯都已經幫我們把整本書整理出重點了。而且最重點的重點就是那句副標題了。
最後,我看到第335頁,有人問作者:「你寫一本勢利的書要做什麼呢?」作者回答道:「那只是一個小小的選擇性解讀。」
我想,﹝勢利﹞這個名詞、形容詞、動詞,在他早年的生活經驗裡已經激起他的興趣。在他晚年並有些威望以後,他是"有點資格"寫些他想說的現今美國現象的。

諷刺、無奈又無情地、清晰地寫出人類的惡質。

另外,閱讀這本書後的另一種感覺是 - 邪惡美帝的勢力真是無遠弗屆啊!( 我可不是說我痛恨美帝主義而親台獨喔^O^ ) 那些"浮華世界"美國現象,我看除了超級專制的國家地域外,或是打從骨子裡"瞧不起"美國歷史的一些歐洲國外,大概都已經是在同一條船上的"勢利"與 "墮落" 嘍。



↑真是苦了看網誌的人!
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拿著小數位按下快門除了沒耐性也沒品味。我知道許多我拍來使用介紹的相片,根本連"交代"都"交代不清"。
我不是故意的,我是"有心"的。哇哈哈。